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审计处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完善审计有关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审计规章制度和相应流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学校及所属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固定资产(基建维修、物资采购等)投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经济活动、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审计;受托对学院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审计;协助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3)负责提供项目过程审计确认和咨询服务。包括参与前期论证、询价、考察、招标、合同商定、项目跟踪及估算、预算、决算审计(包含财政评审)等事宜。

(4)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根据审计结论或存在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必要时开展后续审计。

(5)负责审计队伍建设。督促审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交流、继续教育、科学研究及职称考核和提升等,经常开展有关廉政教育活动,以增强审计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6)负责学校审计信息和档案相关工作。做好学校审计信息统计上报及相关保密工作;负责审计档案资料归档、立卷和移交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7)负责本部门人员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日常考核管理、奖惩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网页维护与更新、资产管理、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工作。

(8)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

审计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主持全处工作,负责向学院领导和上级机关请示、汇报工作。      

(2)组织制定学院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各类审计事项,下达工作任务,指导和协调审计工作的开展,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和修订学院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4)主持召开处务会,组织全处同志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布置、研讨、总结审计工作,善于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5)主持审计处日常工作,负责审计人员的考勤、考核及有关学习和培训工作,及时向院长汇报审计工作情况,协调好与院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6)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处同志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7)审定审计项目,批准审计方案及实施计划,审核、签发、报批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督促审计建议、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落实。

(8)组织开展审计理论研讨,拓宽内审工作思路,提高全处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学院建设发展服务。

(9)关心审计干部的切身利益,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

综合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遵照《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处长的领导下,努力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2)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学院大型物资采购项目的询价、招标、验收工作及小型物资市场采购审计工作。

(4)对专项资金等其他审计事项进行审计。

(5)负责日常审计工作以及宣传工作、党建工作。

(6)负责对上述业务的工作方案、工作底稿复核,审计报告初稿的审核。

(7)负责监督上述业务范围内的审计档案整理、立卷、归档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审计相关领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3)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依法依规对学院及所辖部门等经济实体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实施审计监督,包括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

(4)参与设备、物资等招标、询价、合同洽谈、审签以及验收工作;参与学院各种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验证工作。

(5)负责本处室的公文处理及审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本处室的资产管理、日常办公费用支付、报帐及其他内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审计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审计相关领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2)努力钻研审计理论和建筑工程造价、工程技术理论知识,积极了解基建、维修工程市场材料价格、机械台班价格等工程造价行情。

(3)负责院内预算超过1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审计工作,对未经过预算控制价审计的货物(服务)类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

(4)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廉洁、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5)承担学院基建、维修工程的立项审计、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审计、施工管理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任务。

(6)参与基建、维修工程的合同会签、招标文件会签,施工管理签证,竣工验收等工作,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

(7)不定期地深入基建工程现场抽查和察看工程质量情况,实施工程质量的审计监督。

(8)负责本部门网页建设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2022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狮山路20号   招生热线:0734-8378042  邮编:421002